文/璃人泪
狼的形象,在传统印象里绝对算不上正面。它们凶猛狡黠,远不同于它们的近亲——狗。《小红帽》、《三只小猪》、《狼和小羊》是孩提时代就耳熟能详的狼的形象,“中山狼、无情兽”,若非这样的既定印象,蒲松龄也不会一口气写了三则屠夫斗狼的故事。
如果说几年前风靡的《狼图腾》改观了我们对狼的成见,《黑狼罗密欧》一书则更教人玩味。在这部纪实作品中,尼克·詹斯向我们介绍了他的狼朋友:黑狼罗密欧。在罗密欧生活过的朱诺地区,它堪称家喻户晓,因为它乐于和人类交朋友。
这听起来真有些不寻常!身为自然文学作家和摄影师,詹斯自认为对狼的生活习性有所了解。虽说狼是一种略显神秘的动物——譬如它们既有坚固的社会关系,又是孤独的代名词;譬如它们绿光荧荧、令人不安的逼仄目光;譬如它们对月长啸的古怪行为——但它们绝非不合逻辑肆意妄为。詹思认为,“狼是一种机会至上、适应性强的捕食性动物”,在长期进化和自然选择过程中,它们很可能明白要避开与人类正面交锋,以免威胁生命。人怕狼,狼也怕人,不会无缘无故把人当猎物,反倒是容易紧张,很多情况下,攻击行为都源自食物刺激下的应激反应。
由是,罗密欧对人类的友好更显难能可贵,当然亦非一朝一夕。在环境相对宽松的朱诺地区,经过多次浅尝辄止的试探,孤独的罗密欧才真正成为了人类的朋友。它可以和人类、和狗一起游戏,或躺在一处歇息,同时,像其他野生动物一样自己狩猎,而非向人类索取食物,表明双方不是主仆,是平等的朋友。
可尽管罗密欧是友善的,与狼为友却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的。对狼的管理向来有两派意见:一方认为,狼会威胁狩猎生物以及人类的安全,欲除之而后快;另一方坚称,狼是维持自然界生态平衡的重要一环,不宜人为打破平衡。詹斯竭力为后者的观点辩护,指出“肆意杀戮和栖息地减少”都是人类自己造成的,而人类本身“对潜在危险的轻视”带来的后果也不应迁怒于狼——比如,那些急于跟罗密欧亲密合影的人忽略了他们不尊重狼性的过激表现和随行的宠物狗牙尖齿利极易挑衅,一旦发生什么意外,狼无疑是替罪羊。不过,作为旁观者也能够理解前者的担忧。不可驯服的狼,终究隐藏太多捉摸不透,邻居家的狼狗都可能让人难以入眠,何况是狼!防患于未然,将人的性命看得比狼重也是人之常情。
教人唏嘘的是,罗密欧最终死于对人类的信赖,别有用心的狩猎者轻而易举的夺走了它的性命,而他们付出的代价仅是两千美元的保释金,这真伤了爱罗密欧的人们的心。在他们眼里,罗密欧已不单是一匹孤狼,如同一个沉默内敛却单纯善良的朋友,而我们无法捍卫它的权利,只因它跟我们不一样,因许多根本性的问题没能达成共识,这太荒谬了。
罗密欧毕竟鲜活地存在过,詹斯以照片、以书纪念它。在朱诺人心里,它更有特殊的意义,说是奇迹也不为过。它的出现让人重新审视狼这一物种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就算不能平息争议至少能更全面、更客观、更公正地看待不了解的事物。或许,正是不善交流的狼拓宽了交流的可能性:我们同它一样拥有本能的善,可我们是否愿意像它一样表达善意呢?下意识的戒备和选择性的“谨言慎行”未必是一个人或一代人的问题,可关上门的时候,无数可能也被悄悄抹煞了——对我们的同类、对我们的动物朋友、对我们赖以生存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