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快毕业的时候,一直有个职业构想,就是去图书馆做图书管理员。想象一下,我穿着白大褂,也有可能是淡绿色的大褂,带着棉线手套,在梯子上爬下爬上;也可能在门口守着进门刷卡的机子,这些场景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可以抱着那么多的书,重要的是,我每天可以有那么多的时间看书,与书为伴。
这个念头越来越强烈,于是我去报考了国家图书馆的招聘。当然是没有通过了,连考试的机会其实也是没有的。我学的专业,和图书管理风马牛不相及。因为我这一根筋,还老有同学感到惊讶:读了研究生,难道就要去看打卡的机子?
职业固然无贵贱,但是大多数人总是希望学有所用,这也是知识经济的一种环保体现。直到我有了自己工作,还是在梦想着自己能在书香中肆意懒散。
有这样的梦想,那是因为我们根本不了解图书馆的工作;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年轻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自己不应该任性的挥霍自己的爱好。
看书这事,袁枚在《黄生借书说》里说的很清醒——书非借不能读也。如果我真的成为了一名图书管理员,我想我还是会向往,忙里偷闲,没时间也要挤时间去看书的乐趣吧。
十几岁在家乡小城,拿了姐姐的图书证走过两个十字路头去图书馆借书。那个时候,没有刷卡,所有的书都被分类成小卡片装在小抽屉里。借书得按照门类去寻找,然后抄在一张纸上。书被放置在工作人员身后的书库里,我只能透过窗户的空隙看到那一排排的书籍被整齐的码放在巨大的书架上。负责借书的大妈永远没有好脸色,经常是找了两次书后,要借的书就会从窗户后面滚将出来。要么就是“没有”、“不在”。过了这么多年,居然还记得自己最初去借书的卑微和小心。
那个时候,小城的图书馆的书严重匮乏并且缺乏更新。刚开始去借,总是会借名著,但是名著往往是80年代的旧版本,有的繁体字,有的是被翻得稀烂,缺码断页,有一种刺鼻的油腻子味道。往往千辛万苦挑好的书从窗后扔过来,也不敢再继续换书,匆匆就拿上走了,到期又还回来,实际上根本就没有看过。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我在家乡的图书馆里看了好多本张爱玲的书,基本上能借到的我都看了,我还很认真的把那些书都用透明胶粘好。《倾城之恋》、《沉香屑》、《金锁记》这些都是我初中的时候在图书馆借到读的。那个时候读书囫囵个,也是多年后,再读张爱玲的作品,才揭开了尘封已久的阅读记忆。高中快毕业的时候,家乡的图书馆也进了一批新书。我在那读完了所有当时能借到的张小娴作品,还有就是把朱德庸的《双响炮》和《粉红女郎》看完了。借过勃朗特三姐妹的名著,但是只看了《艾格妮丝·格雷》的一部分。自己买了《简爱》,借了老师的《呼啸山庄》。
大一那一年没怎么进过学校的书籍图书馆,倒是经常去阅览室看时尚杂志,各种报纸。后来在自己的同学的带领下,去借了第一本书,我记得是一本上海小姑娘写上海的书。那会学校图书馆刚刚变成开放式的。我还是没改怯生生的毛病,进去匆匆拿了几本书就逃也似的出来了。从那之后,我的借书之旅一发不可收拾。
大学读的商务英语,不但要学英语还要学经济,两者我都不擅长。每天除了起早贪黑的上自习,我剩下的时间都寄情于图书馆。经常会在大家学习的时候,我还抱着一本小说死去活来的看着。爱看小说,还入戏很深。如果说大学时代什么小说印象最深刻的话,呵呵,是海岩的。每一本都虐的人死去活来,看完《一场风花雪月的事》几天都好恍惚。那时候正在考四级吧,宿舍人强力收了我的小说,然而我的人还沉浸在这个虐心的故事情节中不能自拔。一不小心,把所有海岩的书都看完了。我个人认为,写的最好的是《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爱人》。他的小说基本上没有最虐,只有更虐,在虐的路上不分轻重,主人公都很憋屈,爱和死亡总是如影相随。
情绪最差的时候,是一本老版鸡汤陪我度过的。这本书我一直都没有借出来,一直是在阅览室读的,叫《羊皮卷》。灰暗的日子里一直靠这本鸡汤鼓励自己,这也使得我之后的日子再也不想看《羊皮卷》。有时候,一本书代表一种记忆,你已经走过了那段不堪回首的日子,但是却总是不愿再触碰和这段记忆有关的物什。如今的我,已经不再需要鸡汤傍身了。其实,鸡汤无非是一个人孤独的投射,总是在阅读励志、心理的书籍的时候,你能感受到这个世界并不是你一个人这样,拥有一些郁结不散的坏情绪,更多的,是一种安慰。
读研后,阅读的重头基本上是专业书籍。文化研究、传播学、新闻理论的书,以前都是看不进去的。这个时候可能因为年纪的增长,能够沉下心来。小说读的少了,开始喜欢日本文学、外国文学。大概也是从这个时候起,读通俗小说就越来越少了。可能那整个三年,也没有读过一本言情小说,倒是读了《鬼吹灯》全套,也是图书馆借的。现在依然认为,天下霸唱的这套小说虽然是通俗小说,但是绝对值得阅读。也是因为作为《鬼吹灯》的忠实读者,到现在都看不了其他的盗墓小说,没看过《盗墓笔记》,大概就相当于海贼王的粉丝很难主动去看《火影忍者》。
印象最深刻的图书馆借的小说是《可爱的骨头》,从这本书之后,我就开始转投外国小说。私小说的阅读鼻祖是柳美里的《命》三部曲。偶然发现了《心是孤独的猎手》,从此之后,爱上了卡森·麦卡勒斯。太多泡图书馆读的书内容已经没有了印象,不过还是记得那时阅读的幸福。
在阳光正好的午后,我坐在我的上铺,晒着脚丫子,靠着大抱枕,脑袋顶上的柜子上隔着厚厚的一摞书,光是看着皮子,就已经很满足了。怪不得有人说我对书有着天然的霸占心理。硕士可以借十五本书,我很少有借不满的,不过大多数时候都是借的多,读却读不完,眼睛大肚子小,很多看书人的通病。
毕业之后,没了图书馆。离开北京之后,省图书馆去过几次,一个是没有时间,另外一个也没有了读书时候闲散的心情。
今天天气真好,突然又想去逛逛图书馆了。
关于图书馆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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