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9月1日,帕特里克•聚斯金德给本书译者之一的蔡鸿君先生写来一封信,主要内容的摘译,成为了本书的“代序”。
梁文道先生推荐过《如何阅读一本书》,我印象深刻的是他提炼的“如何速读一本书”的方法,想要把一本书的梗概迅速掌握,最重要的办法就是不能放过前面的“序”以及最后面的“后记”,中间这部分速读的方法因人而异,那么说到《鸽子》,我们能从“序”里面读到什么呢?
老先生先是介绍了自己的出生日期,求学地点,说了代表作,然后最后一句说“目前我什么也不写,因为我想不出任何东西要写”,然后回答了蔡先生的五个问题,其中有个问题是“你作为作家感到最愉快和最不愉快的事是什么?”您猜他怎么回答的——像您提的这问个问题,使我感到难堪;最喜欢哪位作家、哪部作品?——我不知道,就算知道,也不想透露(不告诉你):对读者有什么希望?——我根本不抱任何希望:您是否读过中国作品?有什么看法——除了童话以外,我什么中国文学作品都没读过!
《鸽子》是中短篇合集,但是当你读完这个“我什么都回答了,但是什么都没有答”的“序”后,你应该明白一件事,这书大概就是梁文道先生所说的,有的书可以速读有的书不能的后者了。
因为“序”已经告诉你了,这位作家不走寻常路,用我们现在流行话来说,这是一位作家里的耿直boy,而德国人以严谨闻名于世,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作家回答这些问题,不是抱着搞笑的目的,是认认真真地非常真诚地给出他的正确答案。
所以,《鸽子》应该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呢?如果你读过他的代表作《香水》,你应该还会沉浸在那种诡异的孤独氛围里,但是《鸽子》又不相同。对于在“序”中读到了搞笑的人来说,这是一部很荒诞的作品,不亚于《变形记》,请问有没有人活了五十多岁,有天看到自己房门口有只鸽子就崩溃了?就像有人能一早起来就变成一只巨大甲壳虫吗?
梁先生还讲,这世界上有多少的读者就会有多少的作品,心有戚戚焉。但是聚斯金德的作品让我感到舒服的是,如果你觉得这很荒谬,他也会很高兴自己能营造这样的阅读氛围,正如他自己所说“我对读者不抱任何希望,除非是希望未来仍然会有读者”。也可以这么理解,读不读,读出了什么,怎么读,与我作者无关。我相信他,他是内心笃定的作家,他建构的世界,不需要更多滋养、融合,于是,没有读过中国的伟大作品,不足为怪。自己喜欢的作家和作品不告诉你,也不足为怪,因为任何的喜欢不喜欢,其实说明了态度,透露了内心。
对啊,正经人谁写日记啊,他们都写小说。
《鸽子》之于我,有一些《百年孤独》既视感。在这部篇幅短小的小说里,作者营造了几个时间氛围,分明是现在,现在的过去,过去的未来,现在的未来。他设立的参照物就是——鸽子。小说开篇“当鸽子的事儿发生的时候,约纳丹·诺埃尔已经五十多岁了,这件事突然之间改变了他的生活。”《百年孤独》粉儿们,是不是很眼熟啊?“许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蒂亚上校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是一个文字的迷宫,在文字迷宫中,你只有牢牢抓住这个参照物——鸽子、面对行刑队,你才能从时间的、空间的迷雾中超脱出来,但是说实话,本身在这里就很享受,平淡无奇的时间顺序讲述,起因经过结尾,如果你已经知道预设的高潮在哪里,那么真的到了故事的高潮,其实也没那么激动,而小说的大师们,有本事不告诉你此处有高潮,大师中的大师,甚至不会告诉你有没有故事的高潮——反正,不按常理出牌的小说,如果get到了它们的迷人之处,就会让你特别痴迷。
约纳丹•诺埃尔在遇到鸽子之前,已经过了二十年的平静生活。鸽子让他回到二十年前的时间中,遇到鸽子之前的五十多年的时间如同雪花般涌来,他的人生定格在遇到鸽子的那个清晨。写小说的人都知道,在小说中,短篇是最难写的,而在这个短篇中,现在之前,他只用了短短几篇的就介绍完了,不愧是写出《香水》的大师啊。
遇到鸽子,人生发生了震荡,从鸽子开始,又开启了鸽子之后时间点的空间之旅。最让人着迷的,在遇到鸽子之后,他还曾在半梦半醒中回到了鸽子之前过去的时间点。其实聚斯金德这种写法,我们今天不陌生。比如伍尔夫女士,她曾经就墙上的一个斑点,展开了过去未来之旅,法国人米耶·德梅斯特写过《在自己房间的旅行》和《夜晚在自己的房间探险》,如出一辙。意识流写法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想到哪写到哪,至于写得好写得不好,是否能成为经典,甚至都可以说是技术方面的事儿。试问我们这些普通人,每天每人脑子里是不是有无数想法,它们都是碎片化的,如同浮萍,但是过去了就过去了,没有抓住也没能成为文字输出,大师们写意识流,得有三个很重要的“技术”,能抓住,能梳理,能逻辑输出。
那么,在《鸽子》中,聚斯金德到底想讲个什么样的故事呢?或者说,他想讲出什么样能令人类共情的“点”呢?
一 “鸽子”是偶然中的必然。
约纳丹•诺埃尔的人生看起来乏善可陈,聚斯金德用的词汇是“平静”,但是实际上,没有人是一个孤岛,也没有任何人可以用“平静”来注解此生。我们读了他的小说后其实很容易判断,其实约纳丹•诺埃尔的人生并不平静,他的父母在他年少时被捕,被送往集中营,他应该是个犹太人,当他午夜梦回的时候,回到的时间结点是童年,父母被捕,他被关在地窖了,感受到的是孤独,和深入骨髓的恐惧,他甚至呐喊:没有其他人,我就无法生活啊。
战争中他受到迫害,战后被骗婚,离乡背井,他把自己藏在一个城市中的“鸽子笼”中,这样的人生,怎可以用“平静”一以贯之?如果用弗洛伊德的理论来解析,恐怕这位主人公把所有的负面情绪都压在潜意识中并未释放,他的人生不“平静”,是他一直用“平静”来催眠自己,认为自己“平静”而已。
所以,鸽子是偶然,鸽子也是必然。
平静终会打破,不是鸽子也许是狗子,总而言之,他的人生,一直在等待这个临界点。
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鸽子”。那些未曾释放和纾解的情绪、痛苦,不知道哪一天,化作什么破空而来,终将演变成每个人人生中终将一遇的“鸽子”事件。他人的“鸽子”事件之于我们也许是荒谬的,但是,同样性质的事情,对于每个人而言又是极其合理和必然的。
二 工作的意义
有个小故事,很多人都看过,讲一个富翁和流浪汉的对话,富翁问流浪汉为什么不去工作,流浪汉反问为什么要工作;富翁说可以赚钱,流浪汉问赚钱做什么;富翁回答可以晒太阳,流浪汉答,我不正在晒太阳么。
小时候听这个故事觉得富翁很可笑,费了那么多力气,结果得到和流浪汉一样的享受,长大之后再回头看,却感到警醒,这不是一个哲学问题,而是一个用自由粉饰成哲学的谬论。它似乎是告诉人们,努力和努力结果都是一样的,但是作为成年人,如果你还拿着这个故事嘲笑他人的努力,那就真的和故事中的流浪汉一样无知了。
约纳丹•诺埃尔在经历了鸽子事件之后,再次遇到流浪汉,时间回到了遇到鸽子之前,他曾经羡慕过流浪汉的“无忧无虑”,质疑过自己工作的意义,一个“偶然”——又是“偶然”,他目见了流浪汉当街排泄,终结了这种羡慕。
所谓的“自由自在”晒太阳,终究是不一样的。
聚斯金德是这么说的:这种工作是有意义的,甚至很有意义,因为它可以使他不致落得在公开场合露出屁股,在大街上拉屎的地步。
多么粗俗而生动的一堂哲学课啊,而最终他不过要告诉你的是努力工作的意义就是,你有资格保护隐私,和人群隔开,你能保持一种体面的、有人格的自由。
饿着肚子晒太阳,和吃饱喝足不恐慌的晒太阳,终究是不同的。
三 安全感和耻感
读者都知道约纳丹•诺埃尔缺乏安全感,这也就是他为什么躲在“鸽子房”中,一只停在他门前的鸽子都能把他吓个半死,他害怕遇到人,也害怕任何与人交往的活动,为了能避开人,他的所有行动轨迹都是模式化的,一个和他既定模式略有不同的“意外”都可以破坏掉他的全部生存生态。
但是,故事中的约纳丹•诺埃尔并不知道自己缺乏安全感,这就是作为作者的聚斯金德的高明之处。有的读者只能看到约纳丹•诺埃尔的神经质,比如他清早上个厕所也如惊弓之鸟,在一栋群居的住所,使用公共厕所,几十年竟然只和他人遇到一次。为了不遇到别人,他每天早晨都暗戳戳地在门内竖起耳朵听动静,以至于形成了自己一套独有的不遇到人上厕所的办法。
社交恐惧症在当代社会其实很常见,但是未必每个想要千方百计避开人群的人都能抓住这精妙的心理活动,并且大胆地写出来。文学写作中有个“冰山理论”,作者真正用不写而写的大部分精髓都在水面以下。在小说中,看起来是什么的,恰恰不是什么。
约纳丹•诺埃尔可以用平凡来形容,平凡如同你我,我们看透了他的缺乏安全感,但是自己的呢?作者不说,因为他对读者不抱任何希望,有够绝望,也够决绝。
在这部不长的小说里,作者不厌其烦地描写上厕所以及流浪汉当众拉屎的细节这种“屎尿屁”情节若干次,稍微上点格调的作者一般都在小说中避免此类描写,一是自己就不想写,二是容易引起读者反感。但是本身不被描写却又是普遍存在的“屎尿屁”,其实正是人类耻感的投射。在《鸽子》中,这种耻感强烈地投射在约纳丹•诺埃尔身上,它带来一种奇妙的荒谬,读者会感觉这个人怎么老是和这些事儿过不去啊,聚斯金德直言:谁若是没有一个拉屎的安全场所,他就是所有人当中最可怜,最可悲的人。他既是自由的,又是不自由的。
人之所以为人,是有人的自尊、自爱,如果没有这些,何谈自由?当人抛却人类这些高贵的品质,可以达到当中拉屎的自由,但是同时,他也失去了作为人高贵的自由。
屎尿屁带来的耻感让人羞于谈之,但是当聚斯金德特别真诚地谈的时候,我们发现,这件事,其实藏着人类的自尊心,如若想要耻感光明正大,我们必须保护自己的隐私。
小说《鸽子》还有很多可以挖掘的水面之下的闪光点,同样,这部小合集中其他的小说也可圈可点,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鸽子》。聚斯金德应该是个象棋玩家,要么也写不出《一场龙虎斗》。有趣是表象,在荒谬的海面之下,藏着对人严肃审视的考量,聚斯金德,不仅仅只有《香水》代表作,他的小说值得反复深入地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