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总监
晋商的兴起,要追溯到明朝初年在山西的太原、大同等地实行的“开中法”,鼓励山西的商人们运送粮食到边塞,以换取取盐的凭证—盐引,给予了晋商贩盐的权力。晋商持盐引,到位于扬州的两淮盐场获取盐,按照政府的规定在长江的各个口岸,随后他们并不直接返回山西,而是利用在当时全国最富庶的江南地区停留的机会,运完盐之后继续雇佣船只,将长江口岸的木材、布匹和粮食卖到其它地区。晋商也由此有了内商(内地)和外商(边境)的分工,从地方性商人逐渐演变为全国性商人。到了明朝成化年间,政府对开中法进行改革,提出“叶淇变法”,商人不需要直接运粮,而是可以用银子换取盐引,取盐的范围也扩展到全国各大盐场,贩盐的特权不再被晋商所垄断,其它地区的商人也纷纷加入,一方面造成徽商兴起,与晋商竞争,平分秋色的局面,另一方面,促使晋商向全国更大的范围进军,加速了成为全国性商人的进程。
到了明朝末年,在山海关外晋商的贸易活动,给予了后金和清政权极大的物质支持,清入关后也给予了晋商很高的礼遇,一些晋商甚至成为了内务府专门合作的“皇商”。晋商在蒙古等地的经营,也为加强清朝在这些地区的统治起到一定作用。
清代晋商的的兴旺发达,除了自身的勤奋和精明,更重要的是晋商可以通过前文提到的与清政府的特殊关系,从而拥有大量特权,通过垄断性或特权经营等手段,而不是规范的市场竞争方式,获得巨额财富。这个特点也导致晋商获得的利润也是在政府导向的范围内消费,例如购置土地,作为放贷资本等,因此山西商人的“大院”天下闻名,却没能转化为原始工业化投资。
无论是晋商、徽商,还是其它地方性商帮,经营范围绝不止本乡本土,但是晋商经营范围无疑是最广的。徽商的主要经营地点还是集中在江南等富庶地区,而吃苦耐劳的晋商另辟蹊径,默默开拓了西北地区的贸易,他们沿着“驼峰商道”,不仅把生意做到了向北到蒙古、俄罗斯,向南到西藏的甘孜,甚至向东漂洋过海到日本贩运铜,向西到了阿拉伯国家,正所谓“有麻雀飞过的地方,就有山西商人”。
经商的目的在于获取利润,但是如果只追求利益,轻视信义,损害了公众利益,最终也会祸及商人自身。在处理义与利的关系上,晋商无疑是成功的典范。明朝末年,晋商利用政府实行汇票的机会,在全国率先建立起“票号”。将商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相结合,在清代咸丰、光绪年间达到鼎盛。不但基本上控制了全国的金融,还将“票号”设立到了海外的日本、俄罗斯等国。卓越的商业信用,正是晋商尤其是“山西票号”得以持久、旺盛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他们在实际运营中同生产者、消费者、储户以及商业同仁之间建立了值得信赖的诚信关系。因晋商诚信享誉全国以至全球,才能做到“生意兴隆通四海”。
除了“信”,“义”也是晋商恪守的一个重要因素。1900年,八国联军攻占北京,山西票号也是损失惨重,不仅银子被洗劫一空,就连账簿也被销毁。这些票号本来可以选择向客户解释,暂停营业,待到账目重新清理好再做安排,然而以日升昌为首的晋商们却在危难时刻展现出了令人惊叹的“大义”,山西票号们纷纷正常营业,并冒着被冒领挤兑破产的风险,宣布只要客户拿出存银的折子,不过银两数额多大,一律予以兑现。晋商们的义举也得到了相应的回报,但战乱平息,山西票号在京城纷纷恢复营业时,不仅是普通百姓和王公贵族,就连官府也争相将大量银子交与日升昌等山西票号储存汇兑。
在长期的商业经营中,晋商逐渐探索出完善的掌柜制度,合理公正地界定东家与掌柜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分红与责任,并利用行会之权威培育从业者的诚信荣誉感,可谓是最富中国传统文化特色和智慧的“委托—代理”制度。其中包括: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实行经理负责制;山西票号首创的激励机制——人身顶股制,把员工的利益与票号的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有利于协调劳资关系、调动劳动者积极性;管理监督机制,晋商经营的商号制订了详细而严格的号规,其内容包括分号与总号之间的关系、业务经营原则,对工作人员的要求等,无论掌柜、伙计还是学徒,都必须遵守,对规范经营者的行为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清代后期出现的“票号”也主要是晋商的经营成果。山西票号比钱庄出现稍晚,钱庄的主要业务是存储兑换银钱,而票号的经营对象则是“会票”(后来改成“汇票”),是一种清代中后期兴起的汇兑银钱的业务。
清代嘉庆至道光年间,山西平遥的颜料商人由于各颜料产地不在一处,且各产地和销售地之间距离较远,因此山西颜料商逐渐搭建起在不同地区设置收购庄或销售店的“商业网络”。为了降低银两运输成本,同时也为了安全,一些颜料商开始利用在京城的商号兼营“会票”的经验,专营汇兑业务,利用全国各地颜料庄,来做商家的生意结算。1823年,晋商经营的“西裕成颜料庄”改牌号为“日升昌”,也是山西票号的开端。
颜料商的创意很快在晋商中得到推广,不久之后,一些绸缎庄等原本经营其它物品的商号,也纷纷改为经营票号。由于晋商有着前文提到一些优势:清政府给予的特权,市场上极高的信誉,几百年经营积累的雄厚资本,经营范围广等,使得山西票号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异地汇兑成为可能。与此同时,晚清时期民间通信事业的大发展,民信局的诞生允许邮递民间信件,大大方便了票号的经营,山西票号由此开遍全中国。
除了以上原因,山西票号也有着自身的一些创举:“法至精密”、以汉字代表数字的密码法;礼贤下士,不拘一格的用人态度;面对战乱导致的商路中断不是选择转行,而是集中精力疏通南北商道等的同时,晋商继续保持与清政府的密切关系,甚至有机会就用金钱换取官位,积极参与军国大事:例如甲午战争时期,山西票号大量借银子给清政府用以军饷。特别是在《辛丑条约》签订后,公款汇兑业务的开拓以及票号开办的准入垄断,让山西各大票号的财富得到几何级的增长,权势达到顶峰。20世纪初,山西票号已在全国各地几十个城市设立了分号,各分号总数到500家。正所谓“一纸汇票甫到,百万现金立取”,款项皆可“汇通天下”。票号以其方便快捷,适应了市场的发展,获得了长足的进步,很快占领了全国的市场。
然而好景不长,1901年开始的“清末新政”,新式银行兴起,清政府拟创办的官商合办银行,最终选择与以上海钱庄为主的江浙财团合作。因为从当时的形式上来看,江南地区是全国经济最富庶的地区,上海已成为全国最发达的城市。自《南京条约》签订后,在外资和江浙商人内外因素影响下,上海轻工业崛起,形成了新的财经力量——江浙财团。再加上进入20世纪后,电报和电话等新式通讯手段,使得上海这个经济中心和北京的行政中心建立起了信息联动和商业结算网络,清政府无需再借助晋商过去的商业网络。相反,清政府只有与地处江南且掌控上海经济的江浙财团合作,才能充分利用优势资源,发展新式银行业务。
1904年,官商合办的户部银行成立,此后交通银行、省办的银钱行号纷纷成立,成为了山西票号强大的竞争对手,过去由票号收存和承汇的官款业务,几乎全部被户部银行包揽,山西票号逐渐衰落。而此时的晋商也变得保守起来,没有及时接受现代金融理念,把票号改组成有限责任制的银行,导致在辛亥革命,清政府灭亡后,各家票号放出的银款无法收回,经济周转上不利,无法偿还债务,最终一蹶不振,纷纷倒闭关门,山西票号也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
参考资料:
吴晓波:《从“做实业”到“玩金融”,晋商是如何被历史淘汰的?》,“国家人文历史”公众号,2016年10月18日。
张子宇:《晋商的晚清往事:从巅峰走向衰落》,《时代周报》,2015年3月16日。
李强:《中国近现代城市兴起中晋商的身影》, 读书会社交平台,2016年12月20日。
山西商人与票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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