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略有删改】
本剧讲述了一个带有欢喜冤家元素的故事。从总体氛围上讲,我觉得类似《乡绅》和《探险家》,在一定意义上属于“悲喜剧”(tragic comedy),但在相关资料中,大多将其归为毛姆的“喜剧作品”。另外,由于涉及到的殖民时代背景,有些角度问题需要注意一下。在殖民扩张中,那批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的手段委实黑暗残虐,只是英国作家——即便是像夏洛特·勃朗宁、狄更斯、毛姆等具有强烈人道主义思想的作家,也多少在各自作品中给这段不光彩的岁月进行过辩解,我在其它译作的介绍中有过说明,这里就不再重复了。
关于本剧,有两个细节要留意一下,有助于理解作品的内涵。
一个是女主角原本的工作,“lady’s companion”,即给富贵人家的女眷作伴的女子。这种角色对我们的读者可能会显得不大好理解,勉强找个参照物,应该类似《红楼梦》中提到的“(女)篾片”“(女)清客”。不过,在欧美担任该角色的女性基本上都受过良好的教育,能应付社交界的迎来送往,算是“准小姐(almost lady)”,而且偶尔撞大运的话,还能嫁给某个有钱/有地位的男人,但其本质纯属给雇主增加体面、排遣女眷闺中寂寞的花瓶式角色。因此从精神层面上讲,是非常屈辱的职业,如在本剧第一幕中,连女仆都说自己受不了这样被人呼来喝去地使唤;再比如《乡绅》一剧中,伊索利老夫人对其陪伴路易莎·霍尔小姐百般挑剔,那些台词真是尖酸刻薄到极点了,我个人估计毛姆在现实生活中应该接触过不少这种带着陪伴的贵妇人。
如果读者阅读过毛姆前面一些作品,包括小说、戏剧等,多少应该会有一个印象:大作家喜欢实干的人,比如他不止一次地指出“好厨子很难得”。还有,在《圈》中更是老实不客气地借剧中人物之口说出“女人想要跟男人平等,唯一的方式就是像他一样挣钱过日子。”以及“一个厨娘嫁给一个男管家,前者可以对后者颐指气使,因为她跟他挣得一样多。但是,如你我这样社会地位的女人,就只能永远依附养她们的男人。”现在关于女性权益的理论一大堆,还真不如毛姆先生这几句话,其从正反两方面干脆利落地说出了问题的实质。
另一个是本剧涉及到的宗教元素。剧名《应许之地》(the land of promise)就带有非常强烈的基督教色彩(不过关于“应许之地”的解释五花八门,很多涉及到现世的政治利益斗争,还带有强烈的意识形态烙印,要加以注意)。同时,从本剧的一些台词来看,毛姆的逻辑跟现在欧美精英阶层的看法并无二致。因此从骨子里来讲,毛姆的民族主义色彩还是挺明显的,当然他后期的一些作品,比如《刀锋》等,对民族、宗教的看法有了很大的幻灭感,以致于现在的文艺评论,有意无意将他说成一个特立独行、反抗传统的作家(尤其是我们读者非常喜欢的《月亮与六便士》更加深了这种印象,从个人角度来说,我并不是很喜欢这部作品。至于原因跟价值观倒没多大关系,而是该小说男主人公的原型据说是高更,偏偏我不喜欢高更那种奇奇怪怪、所谓现代感的画风。有读者问我为什么没有重译《月亮与六便士》,借此一并回答。)。但换个角度来说,“爱得越深伤得越重”,毛姆眼睁睁看着庞大帝国渐渐日薄西山,心境日益苍凉委实太正常不过了。
此外像剧中出现的“麦子”和“稗子”,如果对《圣经·新约》中的几卷福音书略有了解,就会知道这是耶稣非常有名的比喻,但本剧除了偶尔话里有话之外,基本实指农作物。另外,如第四幕中形容花朵颜色用的是“芥黄色(mustard)”一词,该词另有芥籽的意思,耶稣曾用此比喻天国。这类微妙的地方都别有意味。很多喜欢域外小说的读者,时常觉得很难冲破这层文化隔阂,前面作品也有读者留言说,不能完全体会作品的含义。从个人的阅读感受来说,好像真没有特别的技巧,只要看多了,自然慢慢就能捕捉到一些弦外之音。其实外国人看汉语作品也有类似的问题,比如唐朝高适的边塞名篇《燕歌行》开头一句“汉家烟尘在东北,汉将辞家破残贼”,跟外国人解释的时候自然可以说汉唐一脉,“用汉家指代唐朝”,可是对方要问平常所说的“汉家男儿”能否写成“唐家男儿”。从逻辑上还真不好说不行,只能说这是华夏文学的微妙之处,没有这种改法的。
最后说两个后续余音,本剧1913年上演后,颇受欢迎,后来有一位叫托贝特的作者以此创作了同名同人小说。到了1917年,该剧还被改编成电影搬上了大银幕,在默片时代也占据了一席之地。
欢喜冤家和弦外之音——毛姆喜剧《应许之地》译者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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