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译介了王尔德的喜剧系列,包括《理想丈夫》、《温德米尔夫人的扇子》和《不可儿戏》。前阵子,有长辈提醒我说,王尔德一共创作了四部喜剧,还有一部《一个无足轻重的女人》。经过提醒,确实觉得缺少该作品有点怪怪的,因此补齐该作品。
本剧属于喜剧范畴,插科打诨的俏皮话随处可见。然而,若剥离戏谑欢闹的对白和调风弄月的浪言浪语,其内核实是人伦悲剧——放浪邪肆的堕落男人、心如槁灰的悲苦女人,几近反目的父子、恩断义绝的昔日恋人……再加上自私卑琐的社交圈,荒谬冶浪的男女关系,一股似有若无、但又无处不在的悲凉气息令人心寒齿冷。唯独的一抹亮色要数美国姑娘海斯特了,这大概跟当时美国社会散发出来的健朗气质有关吧?——不过,王尔德虽然心仪“为艺术而艺术”的创作理念,但并非真得不谙世事,“海斯特”这个人物其实挺虚幻的,还有一点很重要:这个美国姑娘非常有钱,而且其父亲的发财路子极为可疑!
需要说明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基督教中“罪(sin)”的含义。我们现在将sin译成“罪”、sinner译成“罪人”,这当然没错,只是读者要留意,该“罪”更多是宗教意识层面的概念,其内涵更近似佛经上“罪孽、冤业”,跟司法概念上的犯罪“crime”还是有区别的。举个简单例子,现实法律实践中,无论多么严苛的法律制度(比如,现在还有不少国家对未婚同居、通奸、同性恋依旧采取极为酷烈的刑罚措施,甚至古老的石刑依然存在),都无法将单单心里动歪脑筋的人抓起来处罚,无法归入“crime”一类,可是耶稣曾经说过如果男人看到女人,心里动了淫念就属于“sin”。一般而言,“sin”的范畴比“crime”更广,因为基督教中认为人类始祖亚当夏娃犯了罪,所以人人都是罪人(sinner)。
说到这里,我想将话题稍稍扩大一些,借此提醒接触西方文艺作品的读者要多留一个心眼,不能完全跟着通常的说法跑。话题就是“亚当夏娃是人类始祖吗?”当然,如果完全不信《圣经》、完全不认可“神创说”的读者大可以不理会该话题,毕竟进化论大致上也能自圆其说,逻辑上基本能兜回来,但若是对基督教稍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思考一下。
事实上,《创世纪》对人类起源的说法极为含混,先是说“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后来又说上帝造了亚当,以及用亚当的肋骨造了夏娃,接着就是两人偷吃禁果被赶出伊甸园……这里的前后文就有矛盾之处,但解经家还勉强可以解释,但接下来该隐的故事就很难圆回来了。
我们先大致看一下这事的经过:亚当和夏娃生了该隐和亚伯,后来该隐杀了亚伯,神知晓了此事,便大大处罚他,该隐对神说:“……我必流离飘荡在地上,凡遇见我的必杀我。”神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他被人所杀……如果亚当夏娃是人类始祖,那要杀该隐的其他人是哪里来的?这是圣经中诸多令人挠头的谜团之一,历史上有着各种各样的解读。近现代以来,随着考古技术的日益完善,一些古老经书得以重见天日,本以为能解释一些疑问,结果却发现谜团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
总体上讲,我们现在关于基督教的教义和解读方式基本上沿袭罗马帝国崩溃后的西罗马(梵蒂冈)一支,再加上近现代欧美殖民扩张中,欧美传教士有意无意扮演着“殖民先头部队”的角色——不可否认有些传教士真是出于奉献精神从事传福音的工作,但从实际效果来看,他们对各地山川地形、风土人情的深入调研,无可避免成了殖民政府极好的情报来源,因此我们的读者在阅读相关资料的时候,一定要留意其时代背景。
最后说一下王尔德喜剧的一个特点,就是“巧合”因素较强,比如《理想丈夫》中的手镯;《不可儿戏》中的手袋……虽说“无巧不成书”,而且真实生活中存在着远为匪夷所思的巧合,但作为戏剧作品来说,这样的巧合终究带有很强烈的“传奇剧”痕迹,像是本剧中,若真要推敲起来,父子、旧情人重逢需要的“巧中巧”元素就更多了。在这点上,毛姆和王尔德区别还是挺大的,有心的读者可以比较一下。
兜兜转转的人生,似是而非的喜剧!——王尔德喜剧《一个无足轻重的女人》译者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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