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国内的呼格吉勒图冤杀案轰动一时,每个人关注他的人都为之悲痛、愤慨,错误的审判,模糊的证据断送了他的短暂的一生,毁掉了一个家庭。《无辜的人》中的罗恩也正如此,本是无辜的人,毫无实证却因为一件命案,毁掉他的一生。
作者约翰•格里森姆,被称为美国畅销法律小说家,悬疑小说大师,曾获得英国图书奖终身成就奖等。《无辜的人》主要讲述着主人公罗恩威廉森,一个曾经在俄克拉荷马州埃达镇被人们捧为荣耀之星,却最后沦为小镇人心中的唾弃的人。他的一生经历着过山车似的起起伏伏,归根究底是那场冤狱案毁了他,同时也是他自己毁掉了自己饿一生。在写作风格上,笔者开篇宁静和谐的环境和杀人案成为对比,又通过个人的经历,细节性描写,层层抽丝,描绘着罗恩的心态崩溃,在入狱的十二年间,正常的人变成一个“神经病”,心理上的折磨不言而喻,好友丹尼斯弗里茨的选择也成为罗恩的对比,也许为了他的女儿,一丝的念想、希望,他坚持着信念,在出狱后过着自由的生活。
《无辜的人》以三个线索为主线,打破安宁清净的埃达,揭露着公平正义的司法机制的黑暗、暴力,摧残着人的一生。一是以案件为主线,书中有三个案件,黛比卡特谋杀案,丹尼斯哈拉维的失踪杀人案,以及凯西被杀案,每一桩都让人足以毁掉人的生活,名声、尊严,亲人们陷入悲伤、忧郁。二是以个人成长为主线,主要以罗恩为对象,将其人生的荣耀、迷茫,最后与杀人案联系在一起,一点一滴地陷入绝望。三是翻案的过程,最将人解脱,还以自由,伸张正义,也算是一种纠错,现代的进步。
人的一生短短数十年,有些人活着绚烂,有些人活着平凡,但都是自由的。罗恩被自己毁掉了名声,更是被一桩无关的命案毁掉了他的一生。他本是棒球的明日之星,有着梦想,成为埃达的明星,却因为自己生活的放纵,迷茫,让他一度放弃自己,但家人的关怀,父母的鼓励让他看到希望,重新归来。好景不长,父亲的过世,生活的不堪,借钱,强奸等一系列的坏毛病让罗恩成为小镇人唾弃的对象,他再没有了尊严。杀人案将这样邋遢的他列为嫌疑犯,甚至连累他的朋友,十二年的狱中折磨,十二年的精神压迫,十二年的心理压力,将他的人生摧残,即使没有死亡,别人的言论,生活的改变,心中的阴影,也将罗恩毁掉。我只同情他,因为他被蒙冤,我愤恨的是司法给了他不公平的审判。但我不能理解罗恩多次人生的选择,为何要放弃自己,多次可以重来,为何还要放纵自己。
《无辜的人》用一场冤案,抽掉了一个人的灵魂,毁掉了一个人的一生。
毁掉一个人的一生—读《无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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