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按:本文节选自《法国大革命的前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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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绝大多数图书馆里,都有洛克的著作。但是现在并不流行玄学,如果有人建议大家读一部三卷厚的关于人类理解问题的书,很多人都会避之不及;更何况,我们还要考虑人们现在的想法,毕竟很明显,大家都更操心自己的身体或者财产,不值得费工夫去研究脑子的想法。因此,在此可能有必要简要地介绍一下那些理论,或者简单地梳理一下洛克的发现——在18世纪,这些发现对法国人的影响极其深远。
洛克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生于1632年,卒于1704年。1688年英国发生了光荣革命,此后不久,洛克就出版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著作《论人类的理解问题》;不过这本书的写作耗时很长,据说占据了洛克二十多年的时间。
洛克的主要观点是:人的所有想法都来自“感觉”和“反思”。他承认“有一个广为接受的观点,就是婴儿在呱呱坠地的时候,就有了与生俱来的想法,并且在他们的脑海里,已经被烙下祖先的印记。”不过,他强烈反对这样的观点。他的主要任务就是反对和驳斥此类“人之初,性已定”的看法。他认为:大家都赞同美德,是因为美德是一件划算的事情,而不是真有所谓的“性本善”的自然倾向。“良心只不过是人评判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公义的标准罢了。”
在思维中,“记忆”能够复活曾经有过的认知,而且还会进行添油加醋。思维在对各种想法进行组合的过程中,就产生了“智慧”;思维在小心翼翼地处理各种不同的观点中,还生产了“评判”。
“快乐或者痛苦,是评判善恶的唯一参照物。”
“到处都有这样的现象,人们对某种无生命东西的喜恶,都来自该东西的用途是令我们开心,还是令人痛苦;而且这东西要是毁灭了,会给我们带来相反的感受。但是我们人类的幸福或者悲惨经常不取决于自己,爱与恨都受外界因素的摆布。因此,一个人有子女、有朋友,就会给他带来源源不断的欢乐,据说人都是爱子女、爱朋友的。只是,这样一来就足以说明:虽然我们的心灵有开心或痛苦的感受,但是通常情况下,我们的爱和恨并非大脑思维的产物。”
何谓物质,何谓精神,我们并没有清晰的概念。物质就是我们能够感知到存在的东西;精神,我们认为是属于思维的范畴,比如思考、认知和怀疑。基本的看法是:人的血肉之躯是一坨物质的集合体,因此可以被分成各个不同的部分,神经脉冲给它们提供能量。大家认为精神就是思想和意志,就是让人体投入活动的念头,按照这种看法延伸下来,就带来了“自由”的概念。对于物质和精神来说,普遍都有存在、移动和持续时间等概念。
以洛克的慧根,他对精神和物质这两个概念有足够清晰的认识,不会失之偏颇。可是稍微糊涂的思想家在讲述“物质”概念的时候,就非常孟浪地否定存在“精神”。洛克在自己的思想体系中,绝不会相信“思想的产生依赖大脑本身的物质”。因此,那些言之凿凿的关于物质和精神的说法,他都反对。他说:“这只是我们并不真正理解的假说,比如,对于有些问题,我们并没有泾渭分明、站得住脚的看法,可是那些假说却成了我们已知观念的基础或论据。”不过,总体上说,他倾向唯物论。另外,他还补充道:“所有的道德和宗教都殊途同归,其基础都是飘渺的灵魂——无法证实其有,也无法证实其无。”
至于我们那些“关于真实存在的物质”的知识,他说“我们出于直觉,意识到自身的存在;由于外界的影响,我们意识到上帝的存在。至于其它事情,我们则完全跟着感觉走——这种感觉被局限在人类自身的感受能力中了,毕竟感觉无法摆脱肉身的羁绊。”【作者按:关于洛克的话,均引自他的《直觉与天性之辨》(Is not an intuitive knowledge suspiciously like an innate id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