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不知道如何定义for the greater good,显然这是从数量上进行衡量,少数人的福祉可以为多数人让行,这像是一道丑陋的计算题,机械而残忍,难以得出一个合乎道义和法理的答案。二战时期丘吉尔授权英国情报机构伪造飞弹爆炸地点的情报,减少了更多的人员伤亡,但也造成了南部地区人民的伤亡惨重。即使在如今已知结果的情况下,这个决定仍然遭到诟病。
这类的决策通常是由位居高位的少数精英来做的,而广大的百姓就应该被瞒骗和灌输。最高层面的就是国家机构,但以数量定义的道德就是正义了吗?在《疑犯追踪》中,美国主持的“北极光”项目即是监控每个国民的一举一动,为了探查恐怖分子的异动。目的是好的,但手段是让人无法接受的,这无疑是在人权和安全中选择了后者,孰优孰劣很难辨别,更何况所谓的以大局为重,也常可能被滥用,诸如酷刑的施用。然而,矛盾的是,这类道德窘境绝不可能在多数人之间得到共识,它只能由小部分人暗中决定。
著名的电车学也在研究这个哲学难题,在岔道情景中,大多数人认为应该改道,用一个人的生命换取五个人的性命。然而,在胖子情景中,大多数人不愿意将胖子推下铁轨,以拯救另外五个人的生命。这似乎验证了双重结果原则(DDE),即前提是自保,而不是取人性命的杀戮在道德上是被允许的。但改道其实也造就了另一个人的死亡,只是胖子情景中需要我们直接杀死另一个人,这在感情上难以让人接受。
“故意”和“预见到”确实有区别, “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对功利主义者来说却缺乏道德区别,能促成好的结果才是最重要的。人们看上去没有绝对道德准则,所采取的手段会因条件、对象,甚至所叙述的语境和方式而截然不同。诺布效应让我大吃一惊,我们的道德直觉在功利主义面前不堪一击。但以多胜少的功利主义是否就是应然之道?人的思维方式毕竟不如机器人,很可能会对之前“为了大局”所作的决定感到后悔,最终我们的关注点不再是“什么”带来了好的结果,而是“我”对造成的伤害负责。
关于作者最后的问题,我也是相同的回答,我不会杀死那个胖子,但电车学仍是个无解的难题。我很喜欢这本哲学读物,囊括了电车难题的历史、理论发展、科学依据,以及反对意见,非常详尽而有趣,引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