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的《荣誉之人》(the Man of Honor)是一部家庭婚姻悲剧,属于其早期代表作之一。该剧的基调较为灰暗,有些类似《银瓶记》(即《兰贝斯的丽莎》),女主角都是底层贫家女子,这大概与作者早年学医经历有关。他既同情备受欺凌的寒门姑娘,但也写出她们举步维艰的处境。比如《兰贝斯的丽莎》中的丽莎和莎莉,无论是不伦之恋,还是合法婚姻,到头来都有几分“沉沦苦海、走投无路”的滋味。
对比前面几个喜剧,心中真地不免感叹:面对诡谲的命运,贵族女子终归拥有更多选择,比如《圈》中的老伊丽莎白,即使跟人私奔,以致身败名裂,但一直衣食无忧、生活优渥,甚至在爱情零落成空后,还可以用放荡荒唐来找到心理平衡,再比如《弗雷德里克夫人》的贝琪,顶着世家名媛的头衔,在婚姻中的选择权要大很多(毕竟一个早上有三个非富即贵的男子求婚,确实挺拉风的);然而本剧中的詹妮,蓬门陋巷的小家碧玉,有几分姿色,攀附上阶层稍高的男主角,可是这场跨阶层的婚姻基础本来就摇摇欲坠,随着时间的推移,她不仅面临始乱终弃的羞辱,还要承受爱情幻灭的悲苦,可谓双重悲剧。
至于本剧的男主角巴兹尔,我不免联想到我国传统戏剧中那些“负心汉”的角色,尤其觉得他类似《金玉奴》中的书生莫稽。同样是文质彬彬的读书人,同样满脑子大道理,说起话来同样头头是道,也同样凉薄自私,令人齿冷,而且故事中都有“堕水”的情节。(《金玉奴》一剧取材于明代冯梦龙“三言”中的《喻世明言》第27卷《金玉奴棒打薄情郎》。故事大致如下:丐帮团头金老大将女儿玉奴嫁给了贫穷书生莫稽。为了摆脱本阶层,金玉奴一心想让丈夫考取功名,费心打点一切。后来,莫稽连科及第,终于当了官。可他此时却嫌弃妻子,动起恶念,在行舟过程中将她推入水中。好在金玉奴命大,被莫稽的上司许公所救。许公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便将计就计,将她重新许配给莫稽。在新婚之夜,莫稽挨了一顿好打并受了好一顿教训,然后夫妻破镜重圆,从此过上了幸福生活。不过经过改编,本剧目在各戏种中的具体情节稍有不同。)可能有些人会觉得《金玉奴》的情节过于牵强,但作为民间地方戏,更多考虑普通观众心理,弄一个大团圆结局,也算某种虚幻的宽慰。在这点上,现代西洋舞台剧的人文色彩要远为浓厚,剧作者本身的价值观展现得更多。因此,类似的素材会走出完全不同的故事脉络。这倒无所谓好坏,只是目的不同而已,前者更照顾受众的情绪,后者更注重剖析现实生活。对戏剧文学感兴趣的读者,对该区别可以多加留意。
《荣誉之人》共四幕,第一幕和后三幕的时间间隔有一年之久。如果单单看第一幕,虽然另一个角色约翰说出了某种隐忧,但男方有怜惜之意,女方爱如潮水,幸福似乎隐隐在招手,可惜生活的暗流还是涌向另一个方向,最终变得凄厉狰狞。这其中起决定作用真是外部环境因素吗?还是人心本来的伪善和诡诈要负更大的责任呢?抑或一切都是因为人生原本就不公造成的呢?……
本剧剧名有译作《体面人》,但honor一词本有“军功”之意,后来引申形容那种负责任有担待的男人品格。本剧第一幕讲到男主人公曾获得过军队勋章,因此剧名有语带双关之意,考虑到这点,本译本将其译为《荣誉之人》,在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