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璃人泪
人类为什么重视珍奇的东西?戴安娜·阿克曼说:“‘珍奇’这个形容词暗示着不寻常的特质,加上永久的罕见性。”珠宝矿产、藏书邮票,个人癖好是独家珍藏,而自然界里的珍奇生命则是举世共同的财富。《稀世之珍:消失的动物,永恒的世界》中,阿克曼踏上寻觅珍奇的艰难之旅,亲临动物们的栖息地,足以激起读者的好奇心。然而其中既有和尚海豹、短尾信天翁、金狮狨、大桦斑蝶,也有萤火虫、飞蛾、蜘蛛,它们都是稀世之珍吗?
在阿克曼眼里,答案不仅是肯定的,就连人类自己也是稀世之珍,而且是“珍奇之最”——“这和人口多少无关,而是因为人的存在及演化的速度强而有力地支配了整个星球,是如此不真实,而人类的未来又如此危险。”前车之鉴是恐龙,同样主宰地球,看上去又比人类更强大,终因环境中某一处的致命坍塌彻底灭绝。人类自以为是的优势是聪明的大脑,然而凭此对生态的过度利用或改造,何尝不是在自掘坟墓?看起来,物种数量的减少并未伤害到人类,现存物种数量虽只有过往的十分之一,4000万种这个数字也不很堪忧。没有了和尚海豹,还有萌萌的海豹亚科;没有了短尾信天翁,还有漂泊信天翁;没有了金狮狨,还有其他猴类;没有了大桦斑蝶,还有随处可见的粉蝶。真正令人担忧的,并非我们的子孙再也看不到稀世之珍的美,而是这些看似不相干的物种灭绝可能殃及人类:某地的生物链因此改变,此消彼长,植被、土壤、海洋、空气都随之改变,人体内几种微生物的失衡都会导致疾病,自然界失去的物种不啻灾难了。阿克曼以飞机零件作比,丢失一枚、两枚螺钉或许还能飞,倘若丢失到一定极限,谁还能全身而退!成为稀世之珍不足为喜,这是大自然敲响的警钟。
阿克曼不仅热爱自然,还是个真正的诗人。她径自带我们走进世外仙境,体验自然界的游戏规则。或是跋山涉水,或是步步为营,大自然并未敞臂欢迎人类随意踏入动物们的领地。这同样是动物们要面对的问题,应对环境的改变,寻找最适宜的栖息地。避开天敌、繁殖后代,简单的目标蕴藏着生物界的竞争与规则,进化出的生物本能又卒见造物神奇。无论是把花粉沾满所有近身物种的兰花、吃掉雄性同类获得防御物质的雌性萤火虫,还是蛛丝弹性胜过一切人造材料的蜘蛛,被精心创造出来的物种都是稀世之珍。
其实,人与自然之间的分野非常模糊。身处荒野,阿克曼对于在日用品间穿梭的虫子或爬虫类习以为常,戏言,蚂蚁和壁虎提醒我们,“疆界只是人任意定的,还有诸如‘里面’、‘外面’这类绝对的分类大可轻易逆反”。动物往往比我们更清楚这点,所以树懒会冒着被掠食者攻击的危险爬下树,将粪便掩埋起来,它们反倒是环境的投资者。一方面,人为圈养动物未必能提供给动物最佳生存环境,就像有些昆虫偶尔会啃食有毒植物来获取对抗天敌的生物碱,它们的生存机制要比我们了解的复杂。另一方面,我们已经改变了环境,导致动物的栖息地不复从前——“野生獠狨总处在半饥饿状态,全身长满寄生虫,缺乏医疗照顾,没有稳定的食物来源,必须忍受潮湿寒冻,每分钟都受到掠食动物的威胁”,这其中的大部分因素都与人类活动有间接的关系,与名为“进步”的机器有关。
保护生态、拥有美好的家园不仅是件锦上添花的事,或许也是必不可少,因为我们不想和恐龙一样成为化石中的“稀世之珍”。靠得那么近,我们可以像阿克曼一样耐心聆听万物的声音,在它们消逝之前,在我们转身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