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里有一句话:日光之下,并无新事。
诗人佩索阿也曾吟唱:除掉睡眠,人的一辈子只有一万多天。人与人的不同在于:你是真的活了一万多天,还是仅仅生活了一天,却重复了一万多次。
虽,日光之下无新事,但是人类正是这一种动物,在重复中找寻生命的真谛,是活了一万多天还是重复了一万多次是一个哲学范畴,它是一种存在对另一种存在。在《我遇见了人类》,是地球人类的生活和沃那多星球外星人的生活。
在沃那多星球,人类无需自己动手开车,无需重复穿衣、睡觉、吃饭,沃那多的文明要高于地球N万个光年,在那里,七个千禧年大奖难题根本不是问题,任何一个沃那多人都知道,就像我们地球人知道吃饭睡觉打豆豆一样正常;在沃那多,没有痛苦,当然也就没有快乐;没有缺乏理智的冲动,当然也就只剩下最合乎规律的秩序;在沃那多,没有肉体的痛苦,伤痛随时可被治愈而且不留痕迹,当然也就没有肉体的欢愉。在沃那多,每一天都是高效率的,在沃那多,没有时间和空间的概念,在沃那多,生命是永恒的。没有死亡,“生”是一种常态,就像质数一样,绝对美,绝对,孤独。
当然,沃那多并不存在,或者说,即便是存在,以现在人类的文明发展程度,也无法被感知。任何无法被证明的事情,就像薛定谔之猫,也许存在也许不存在,但是存在无法证明不存在,反之亦然。
沃那多的“不重复”‘“秩序”和“美感”也并不是没有条件的,那就是,在沃那多,“我”是没有的,只有“我们”。因为“我”即“我们”,“我”并不需要被感知,“我们”是秩序是意志也是文明。据说,这样的日子更省心,看起来的高度文明和不重复,其实不过是一种意志的千千万万的重复体罢了。
一万个人不重复的人生和一万个人这样不重复的人生一模一样——这种事情,马特没有写,不过女性哲学安·兰德写过《一个人》,苏联作家扎米亚金写过《我们》,其实二者都是反乌托邦作品,马特没有专门写哲学,但是这整部小说,其实都是在告诉我们,哪怕只当一天的“我”,人生就有意义——如果能让一颗心免于破碎,我就不算虚度此生。
诗歌一定是人类的创造,音乐、艺术亦然。
所以,德彪西能干扰理性的信号,一首诗,可以让一个生物用永生来交换。人生还需要更多的意义吗?虽然质数美得无与伦比,但是也不及人间活过一天,不及一个家来得温暖,不及宇宙中一滴雨水的爱意。
在这个抑郁症患者创造的世界里,你更可以感受到神奇和美丽。他不停地告诫读者——其实也是自己,要珍惜生命,因为生命只有一次,因为凡人皆有一死,因为为“未知死,焉知生?
永生是一个美丽的话题,但是永生未必带来的是幸福。比如活了九百多年的鬼怪大叔,一心求死是因为人会记忆,而身边的人一个个衰老、离去,只有活着的人才能感受痛苦。(韩剧《孤独又灿烂的神鬼怪》),时间如果无限长,就会变得像无限短一样无意义,正像无限坍缩的白矮星。
说了那么多,到底人生有什么意义?我想,马特一定是存在主义者,他的书里不止一次出现克尔凯郭尔、叔本华、尼采。他说,阅读和写作挽救了他的生命,一切的神奇,都藏在这本小说里了。
下一次,大概遇到那些神秘兮兮地告诉你他来自另一个星球的人,一定会庄重对待。达芬奇来自沃那多星球,这个脑洞开得不错,因为我一直想不明白,作为一个人类,他怎么能在有限的一生完成人类几辈子都完不成的事情,但是他也一定是被人类腐蚀了吧。
尼采曾经在街上抱着一匹马哭泣,外星人,如果真是高智,一定是对我们充满悲悯吧。然而,这就是人类的生活啊,为了感受自我的存在,为了爱和艺术,不是永生的永生,一切皆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