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记得第一次听到《答案在风中飘》时的情景,那个时候我十几岁,当我听到那句“How many roads must a man walk down,Before theycall him a man?”简直惊为天人,有种灵魂被打中的感觉,那甚至不是鲍勃·迪伦唱的。之后我在网上搜到原版,一边听一边看歌词,十几岁的时候,我并不知道这句朴实无华的句子为何打动我,我只知道我听到了一种震撼。
比起鲍勃·迪伦的其他歌曲,Blowin'inthe Wind是最容易理解的一首歌,他后期出名的歌曲很多没有听过,或者听过并不太在意,毕竟,像“爱因斯坦装扮成罗宾汉的模样,提着一只装满记忆的大衣箱……和他的朋友,一个嫉妒的和尚……”这种歌词是普通中国人很难以理解的,里面充满了遗像和隐喻,并且还充满了西方《圣经》中人物,这个鬼魅的世界,更是对基督教缺乏了解的人难以理解的。
不过,《答案在风中飘》不一样,它是一首千人千面的歌曲。每个人对它的感受都是私密的,而这私密的情感,却被旋律和歌词所激荡,它带给大众的感受最后成为了一种集体无意识——每一个人对于成长的感悟,毫无疑问,歌曲传递的是一种正能量,有没有答案,或者歌者给没有给出答案,又怎么样呢?每个人对于音乐,有自己的答案。鲍勃·迪伦曾经谈到自己的歌曲《爱的子弹》时说过:音乐的目的在于提升和启发灵魂。其实,也适用于所有的音乐,鲍勃·迪伦所有的歌曲。
诺贝尔官网上给出的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理由是:鲍勃·迪伦为伟大的美国歌曲传统富裕了新的诗意表达方式。这句话的玄机就在于,鲍勃·迪伦的歌词满足了欧洲评委对文学性的要求。
好的歌词一定是优秀的诗歌,这一点至少是公认的。遥想我个人第一次听到的鲍勃·迪伦的歌,其实并不是他唱的歌,而是他写的歌。说句实在话,当时我搜了原唱来听,并没有比翻唱令我更震撼,或许,私人的情感体验来说,比起以为歌者的演绎来说,更打动人心的其实是歌词,而歌词,抽离了旋律,其实就是文学。
当一首诗歌给了全人类灵魂的战栗,也许从这个意义上讲,诺贝尔文学奖实至名归。在2016年鲍勃·迪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前,他对于我们来讲,其实算不上一个特别耀眼的歌星。很多人听过他的歌,知道其人,但是同样这些人,并不会把目光驻足在他的写作上。唯一的一本中文版传记《沿着公路直行:鲍勃·迪伦传》(2012年南京大学出版社)也销量不超过印数一半。当让-多米尼克·布里埃的这本《诗人之歌》加班加点来到读者面前,很容易给人的感觉是蹭热度(它当然的确是蹭热度),粗制滥造的感觉,不过,出乎我的意料之外,这本传记却给了人完全不一样的感受。
传统上人物传记最喜欢用时间顺序做行文顺序,先讲一个人家族的历史,再从他的出生说起,不过作者本身就是迪伦迷,所以这本传记完全依照一种鲍勃·迪伦歌曲内在延续逻辑来写作,对于他的私人生活,描写很少。我们并不能说,传记作者对鲍勃·迪伦的理解就完全精准到位,毕竟,如同对于鲍勃·迪伦歌曲的理解一样,迪伦本人从来不会给出一个“标准答案”,他又怎么可能在别人写的传记里给出自己的“标准答案”呢。用他的歌曲理解他是最完美的选择,而每个人的理解也并不是互相孤立的,这本书,让我们对鲍勃·迪伦的整个音乐历程有个粗略的了解,以及在鲍勃·迪伦七十多年的人生里,在音乐之路,他做了什么。
一个人之所以成为一个伟大的人,一定和别人有所不同吧。当然,我们用“伟大”这个词可能还言过其实,但是毫无疑问的是,鲍勃·迪伦做出了他应有的贡献,在音乐上、在文学上,他曾经说过自己是受到“召唤”的。这位“比利小子”也并不是一个完人,作为一个人来讲,他也有自己的缺点和短板,但是正因为这样,他才更让人爱。迪伦曾经说过,为什么要“我”来做你们的代言人呢?你们去做你们自己,而我要做我自己。十八岁就开始音乐历程,二十出头就崭露头角,然后开始享誉无数的鲍勃·迪伦,正是应了张爱玲的经典名句“出名要趁早”。他是一个天才无疑,而这个天才一生致力做的事情就是摆脱别人给他强加的标签,要做自己。纵观他现在的人生,求新求变,哪怕这些会伤害到自己已有的名声和成就,鲍勃·迪伦在所不惜。
读一本这样的传记,可能会更了解这位诗人。袁越在在《摇滚诗人是怎么炼成的》里面说:纵观迪伦的演绎生涯,公平的说,他是一位平庸的歌手,不错的吉他手,出色的口琴演奏家,优秀的作曲家,天才的词作者。这么说不是有意贬低迪伦在其他方面的成就,而是说明迪伦最伟大的成就就是他写的那些歌词,诺贝尔文学奖就是对这些对这些歌词的艺术成就所做的最重要肯定。
深以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