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是一个奇妙的领域,它既追求特立独行,满足了个人化、差异化的心理冲动,又会引发群体对流行模式的效仿,成为一种阶级化、群体化、普遍化的社会融合,时尚好像不断在这两者间摇摆再找到平衡,成为一道极富美感的社会缩影。《时尚通史》记录了从公元500年前至今的潮流变迁,从内容上来说涵盖了既定服饰的主要特点和设计风格,从社会发展的角度而言,书中还研究了时尚流行背后的社会群体和心理成因,两者统一起来就像一个个独立的艺术作品,每一个都有内在的美感和区别于其他作品的独特。
从人们有意识地表达自己的审美开始,时尚的不同表现都反映了社会开放程度和生活方式,中国唐朝女性的自由度较高,服饰多纱质,襦裙外面围上透明罩衫,尽显含而不露的轻柔美好。20世纪的美国开始出现成衣,服饰更休闲简单,适合现代女性的生活与工作。而通观时尚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到时尚是阶层分明的,真正引导潮流的总是较为上层的阶级,也许源于他们希望有别于他人的想法更强烈。17世纪法国宫廷服饰就引领了整个欧洲的潮流变化,巴黎也成为当时的奢侈品中心。
有意思的是时尚在近代的语言更为丰富,它不只是外观,或是品味,而是受到了生活中的道德基础和社会动机的影响,我们可以在前卫的风格中感受到另一种精神或目的上的诉求。比如嬉皮士类手工服饰、夸张怪异的迪斯科时装、无政府主义衬衫,这时服饰更多是一种宣言,甚至可能脱离了本身的舒适性。从这种角度来说,时尚成为了表达自我的出口。女式裤装的出现就展现出女性对于生存空间和个人自由的追求。在时尚的历史中,女性对个性的表达也越来越充满活力。
在这本精致的展现时尚脉络的书中,有一个小小的篇章引起了我的兴趣,那就是反时尚。这是一种随意粗糙的穿衣方式,存在于29世纪90年代早期,追随者们放弃奢华的风格,转而投向各种破旧或仿旧衣物的混搭模式,但这股潮流的持续时间很短。这种断然否定一种穿衣模式,走向另一个极端的做法其实很有趣,追根究底它还是一种模仿,只是以消极的方式来呈现,不屑一顾的态度反而揭露了自己极为重视的潜在表现。
时尚是个人风格,引人注目,是不诉诸于口的另一种强烈的意愿表达,却也是一个群体内部标签化、群体间相融的渠道。这本书让我看到时尚的统一与分裂,也让我惊叹这层出不穷、不断变化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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