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洋洋万言,其实都是在红火一个于连。于连的性格,于连的爱情、于连的命运……
我很佩服司汤达,就一个单一的人物来讲,构成一部伟大的著作的实在是有些单薄,而为什么司汤达的笔下的于连历经百年多风云还是那么的鲜活?让每一本阅读者心中自有千种万种的于连?
1 “人”的魅力
司汤达本身就是启蒙思想忠实的拥趸者。我们不妨回头来看启蒙思想的精髓——自由、平等、民主。西方后来给予启蒙运动以“理性之光”的美誉。虽然,启蒙运动从反对信仰主义为发端,但其实醉翁之意不在酒,说到底,是在中世纪的蒙昧中,人们都置身与一种上层建筑霸权话语之下。而社会小民是无权表达自己的思想的,或者我们也可以这样揣度,古已有之的思想体系之下,人民是没有思考的能力的。
笛卡尔首以怀疑论做武器,强调人的理性思考,揭开了轰轰烈烈的启蒙运动。
我个人认为,如果一个人想要达到某种解放,首先要将思想的枷锁去除。在我们国家,未曾有过一个全民宗教,理解一个宗教的对人民的影响总是言不由衷。但是,思想的统治性还是有同一性的。
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执着的信仰已经不能在满足个人的付出和社会的回报时。精英分子必然会开始思考和怀疑所谓的思想体系。
司汤达就是这样的一个思考者。整部书其实都是围绕和于连追求的自我价值展开的。有这样一些人,在打破陈旧的、顽固的、强大的思想体系的时候,必然要冲锋陷阵并且一定会阵亡于阵前。新思想、自由平等的传播,这些人是滥觞。
只是于连不自知,也许连司汤达也没有想到,所谓“人”的魅力会绵延千里。尽管一百多年过去之后,还是有人能在于连身上吸收“人”的光辉。
当国际化发展蓬勃,全球的家电和食物都开始趋同的时候。“个人魅力”才开始灿烂无比。可以想见,到现在,当我们每天打开的网站都是同样的,看同样的新闻,玩同样的游戏,不趋同是多么的不容易。
于连就是他那个时代的先锋。农民阶级出身的他,受过教育,有独立的思考能力,已经脱离了作为木匠的父亲和哥哥们。而作为进入贵族阶级的底层人民,他要求尊严胜于薪金的多寡。可以看出,他心底的“平等思想”早就萌动了——阶级是阻碍于连宏图大志的唯一阻碍,而为什么要有这样的阻碍呢?于连的一生,就是用自己的一切,学识,才华。思想来和整个固有的体系对抗。那个时代的他,毫无疑问失败了。
但是,在这个时代,与众不同又能怎样,没人说过,已有的就是正确的。
2 战斗着的爱情
关于于连进入侯爵府和马蒂尔德展开爱情,我是先看的电影。电影其实不好表现这段爱情,因为在原著中,两个人斗智斗勇都是心理描写。
我记得,当时马蒂尔德想要和于连相爱时,说了一句:我决定爱您!
不管那个时代,这句话听来都比较别扭。到底是先有爱情还是先有情人?通常情况下,或许是日久生情或者一见钟情,但是“爱情”和“理智”从来都是不搭界的。如果,爱情可以决定的话,我想朱丽叶一定会“决定”不爱罗密欧的。这就是爱情故事给人的享受,越是不和常理,越是困难重重的爱情越能吸引受众的眼球。
可是,我们的大小姐居然说“决定”?
在我看来,马蒂尔德是没有真正爱过的。因为她出生于贵族之家,没有生存的困扰,而其本人也绝不是社会的螟蠧。她有学识、有思想,但是苦于是个一个深闺的小姐。于是,她把自己的一鸣而举寄希望于爱情。其实,早在遇见于连之前,她就已经决定自己要在“爱情”上做到伟大之举——效仿英雄时代自己的前人捧起自己爱人的头颅。这是那个年代哪个贵族小姐都做不到的,她将会因自己的爱情而流芳百世。
除了爱情,马蒂尔德想不到还有那件事更能体现自己的“英雄气概”。
她一直在寻找能满足她爱情幻想的人,直到于连出现。
马蒂尔德也并非不纠结,她很害怕自己所托非人,害怕于连并不是那个能完成她爱情构想的人,另一面,她聪明、高傲,作为贵族小姐,颐气指使惯了,她不能忍受这份爱情要求的平等,因为在她内心深处,还是有些瞧不起于连的出身的。
而于连,就必须与这个才思敏捷的贵族小姐斗智斗勇,才能终究赢的所谓“爱情”。
直到他入狱,于连才知道,他不爱她,只是爱那种战胜的感觉。
于连,就是这样的一个悲剧人物。从始至终都在战斗,他最终失败了,但是这个耀目的形象也永远的流传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