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小青年们见面谈文学,有些书基本上是绕不过去的,比如《百年孤独》。
我第一次读《百年孤独》时候还是个初中生,那个时候加西亚·马尔克斯还没有现在这么红,那个时候很多人只有在课堂上才知道“魔幻现实主义”。我是在图书馆借的这本书,那时家乡小城的图书馆会把当天还的书放在窗子后面,结书者可以透过玻璃看见书的脊背。借这本书纯属巧合,漫无目的的借书,也不太敢叨扰图书馆大妈不停的去给我找书。看见“百年孤独”这四个字,觉得似曾相识,于是就借回家了。
那本书缺码断页,有的地方用透明胶沾上了,书的纸张不好,太多人翻阅过,有一种腐败的味道。
然而,当我翻开第一页,看到“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下午。”这个句子,就被这本书彻底征服了。你也许会好奇,这个句子哪里有那么大的魔力?然而很多阅读体验无法用语言来解释的清。这本书的阅读直接影响到了我之后的写作,直到现在,我写个什么还不自觉的用“很多年以后”、“多年以后”这样略带矫情的句子。好像什么事情,放在时间中酝酿、积淀,就自然而然带上了醇香的浓度。这种岁月感,会让你写得东西有种老成感,仿佛你已经历经了时光的沧桑,也就通透了人生。是的,我还年轻的时候,总有种不自觉装老成的需求,在写作上,更是如此。真正等到近些年,才彻底的戒掉了“多年以后”这样的开场白,我相信你们总会懂得,所谓的“多年”,女人还是比较忌讳的。这大概就是岁月,年轻的时候,你期待穿上妈妈的高跟鞋涂上红色口红,然而到了妈妈当年的那个年纪,你甚至希望自己能穿上背带裤蹦蹦跳跳做一个小丸子。多矫情,文艺女青年,就是这么拧巴。
多年以后(又是“多年以后”)我才知道我当年读的那本书,根本不是作者本人授权在中国大陆出版的,说是黑书一本,也不为过吧。去年我买了一本作者正式授权新经典的正版《百年孤独》,束之高阁许久竟然发现自己没有勇气读它。不久之前我终于战战兢兢的拆封,读了年少时震动了大脑的开篇和最后一段结尾,然后匆匆将这本书塞回书架,至少,在近几年我是绝对不会读它了。
这大概就是阅读的时机使然吧。有些伟大的书不能说不好,一切都要看你阅读的时机。正正好的时机,恰恰是你能够和作者实现跨时空跨地域的交流的时机,恰恰是你发现这本书之所以伟大的私人体验,恰恰是你能够为这样的文字世界痴迷的时候。
我觉得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恰是这样一本书,一个用文字营造的孩子眼中的魔幻世界。当我们的阅历日渐深厚,外在世界加载在我们的眼中越复杂的时候,《百年孤独》也就有了不同的意义。我有一个朋友说,百分之八十的人是为了装逼去看马尔克斯的书,虽然夸张了点,但是也不失为一句实话。也许你根本就不懂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文学世界,也不想分散精力去理解他文学世界的背景,但是他已经火遍全球——说加西亚·马尔克斯伟大,他到底是为什么伟大?很多人都想通过《百年孤独》通过《霍乱时期的爱情》找到答案,但是答案往往是铺天盖地的传媒和书籍的定义传达给我们的,到底什么是魔幻现实主义?大概很多人一知半解吧。
几天前和读书的小伙伴们谈到了这本书,有人说,那是因为你是孩子的时候读到的是魔幻,而成人后读到的是现实。我深以为意。另一本我对阅读时机有着深刻感触的书是《红与黑》。十来岁正是开始看名著的时候,我就读过《红与黑》,一直没有读下去,还曾经将这本书标为烂书一本,不明白这为什么是名著。
二十几岁的时候,在图书馆再次看到了《红与黑》,不知道为什么就借了回来。这本书竟然让我热泪盈眶,让我用一个礼拜读完一本世界名著,很长的时间从于连索雷尔的世界里不能自拔,爱他如同爱自己。
一百个人心中就会有一百个哈姆雷特(呵呵,《哈姆雷特》也是我小时候觉得很讨厌的一本书,至于现在会怎么看,我还没有机缘巧合重读的机会),爱于连的人爱的入骨,厌恶他的人也能说出一百万个不喜欢的理由。我为什么爱于连爱爱雷纳尔夫人,自有我的人生经历和个人体验在里面,因为理解的爱总是深沉而真诚的,然而,他们并不仅仅如此,他们身上的精神气质,司汤达营造的文学世界,百年也未过时,这就是名著的魅力吧,而那时仅有十来岁的我,又怎么会理解这一切呢?
阅读是一场旅程,如同认识自我一样,是一场终身的旅程。总会有那么几本书,几个人物,几名作家,能用文字打动你的心,那柔软的不为人知的心灵深处,你正需要这样的文字,这样的书籍。有些书太早看太晚看,都不如时机恰恰好看的尽兴看的通透。
那么另外推荐一本书吧,绝大多数的读书人已经看过,《三国演义》绝对不要等到年老看啊,因为——老不看三国,少不读水浒嘛。(最后这个理由是来捣乱的)
阅读的时机
暂无评论